福建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2017年工作要点-九游会旧版

福建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2017年工作要点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7-03-14 16:58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水平为基点,以提高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按照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毕业生就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规范高校招生和学生学籍学历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大学生征兵任务。

  一、持续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一)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教学方法改革,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增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素在高校办学效益的绩效比重。会同高教、职成、教研等部门制定出台《福建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明确创业通识课程、学科群和专业群以及各专业课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要求。开发课程资源,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打造“闽版”精品创新课程群,培养培训专业师资队伍,开展课程教学研讨交流活动。完善细化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的管理制度,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和创业实践。

  (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各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全省高校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严格督导评估,精心打造建设一批示范性强、可推广可复制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示范校。大力培育营造福建特色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和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三)实施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创新创业与就业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师全员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举办5期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师资培训班。成立“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俱乐部”,建成省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库,组织导师开展系列创新创业教育精准指导服务。充分发挥“福建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论研究、学术研讨、服务学校的作用。

  (四)强化创新创业基地和园区建设。积极推动福州、龙岩等地方政府和网龙公司、企业、产业园区、孵化基地、风险投资基金等资源,建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学校联盟”为模式,具有区域性、行业性特点的省级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推动高校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园区。成立“福建省高校创新创业投资与孵化联盟”,整合吸引社会资源助推大学生创新创业。

  (五)完善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服务平台。开通完善“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服务平台”,完善相关服务网功能。鼓励高校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等方面一站式服务指导,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信息化服务水平。

  (六)开展第三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赛事及成果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创新创业竞赛的引导作用,形成品牌,精心打造一批含金量高、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品牌赛事,举办好第三届福建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信息、动漫设计和网络信息创新创业等大赛,以大赛为载体,以赛促教,以赛促学,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促进项目成果转化。

  (七)强化各项工作的督查调研、理论研究与交流合作。组织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就业服务指导”专题研讨、交流活动,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交流合作。

  二、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积极拓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就业渠道,组织开展好大型综合类、行业类等各类招聘、双选活动,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举办“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和“第三届福建省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二)切实做好困难群体和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加强困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信息库建设,完善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准确掌握具体情况,“建档立卡”,“ 一生一策”。会同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出台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实施精准帮扶,与人社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

  (三)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通过“互联网 就业”模式,给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服务。改革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办法,为高校和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

  (四)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建立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配齐配强就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高校创新创业和就业公益导师服务团进校园”活动,举办2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业务培训班。

  (五)健全完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编制和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深入分析研究专业就业率和就业去向、质量等状况,为完善学科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提供依据,健全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系设置和专业调整等的联动机制,增强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六)持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会同省征兵办召开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印发工作要点,举办高校征兵工作站负责人业务培训班,开展“征兵宣传月”活动,组织巡回报告,印发《优秀大学生士兵风采录》和《征兵宣传手册》。开展征兵工作督查研究,落实新生入学报名查验《兵役登记证》制度,督促落实好各项征兵政策。加强高校征兵工作站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征兵机构建设的通知》,全面完成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

  三、更加规范高校学生学籍学历服务管理。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认真细致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开展高校学籍学历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做好学籍学历信息化管理的数据分类管理,组织开展高校学籍学历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生管理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和指导、管理“五年制”高职教育和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开展“最美学生”评选活动。

  福建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