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九游会旧版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教思〔2024〕12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03-26 15:27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遴选立项一批中小学思政德育研究课题和遴选第“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1.主要任务。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开展中小学思政课教学资源项目建设,结合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增设并遴选立项一批中小学思政德育研究课题。扎实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学雷锋 学模范”“开学第一课”等德育品牌活动,择优遴选确定第五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见附件1) 

  2.工作要求。中小学德育思政研究课题申报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另发)。第五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各设区市各遴选推荐10项、平潭综合实验区遴选推荐5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项。 

  3.材料申报。中小学德育思政研究课题申报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组织申报。第五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每篇案例介绍控制在5000字以内),请于6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典型案例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确定。 

  组织遴选第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法规政策要求,择优遴选第四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第四批家庭教育特色学校,积极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见附件2) 

  2.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推荐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各2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项。 

  3.材料申报。请于6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典型案例、特色学校(园)申报表以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组织遴选批“最美家庭”和“最美学生家长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提升广大家长的法规意识、家教理念、家教知识、家教方法。择优遴选一批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最美家庭”和“最美学生家长”,营造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引领广大家长自觉履行家庭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树立优良家风、淳朴民风和文明新风。(见附件3) 

  2.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推荐“最美家庭”和“最美学生家长”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各2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个。 

  3.材料申报。请于6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最美家庭”“最美学生家长”申报表、推荐汇总表以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四)组织遴选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持续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教学工作,择优遴选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见附件4) 

  2.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推荐小学、初中、高中3个学段及中等职业学校各2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个。 

  3.材料申报。请于8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视频资料(光盘或u盘),报送我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五)组织遴选建设一批“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遴选建设一批区位优势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研学资源丰富、运营管理规范,适合两岸青少年交流学习的研学基地,推动两岸青少年研学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见附件5) 

  2.工作要求。对照《“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工作方案》,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单位组织申报。符合推荐要求的,各设区市推荐4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1个,不符合推荐要求的不组织申报。 

  3.材料申报。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报送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六)组织遴选第五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第六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按照劳动教育实施有规划、劳动教育条件有保障、劳动教育效果有评价、劳动教育开展有影响的要求,遴选建设第五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动各地各校切实保障劳动教育课时总量,制定劳动教育清单,普遍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择优遴选推荐第六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见附件6) 

  2.工作要求。劳动基地各设区市各推荐不超过4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劳动教育特色项目推荐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0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3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 

  3.材料申报。请于8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报送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七)组织遴选培育认定一批中职“三全育人”典型学校(中职专项)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指南》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遴选培育认定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见附件7) 

  2.工作要求。福州、泉州各择优推荐不超过4所,其他设区市各择优推荐不超过2所,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1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自荐申报。 

  3.材料申报。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佐证材料报送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八)组织遴选“区域读书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 

  1.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广泛深入开展,选树新时代读书先进榜样,引导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择优遴选一批“区域读书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见附件8) 

  2.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推荐“区域读书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各2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每所各遴选推荐1个。 

  3.材料申报。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的“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申报表电子版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二、工作要求 

  1.增强德育工作实效。落实全国中小学党建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构建“大思政课”体系,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另文部署),着力在提高针对性和吸引力上下功夫,努力打造生活中的思政课、行走的思政课,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持续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推动实践育人。 

  2.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担负着教育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三方应该各负其责、同向同行、合作互补,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建好全国及省级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有针对性地推动政府树立正确政绩观、学校树立正确教育观、家长形成理性的成才观、全社会形成科学的人才观。各地要搭建各种平台、建设实践基地,提供优质资源,推动公益性社会教育资源场所免费或优惠开放,为学校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3.守护学生心理健康紧紧围绕培育学生健全人格,创新育人途径,加强育人手段,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心理健康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4.补齐劳动教育短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补齐短板,全面育人。各地要落实劳动教育要求,指导学校常态化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和社会劳动,积极参与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 

  以上年度工作任务,请按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申报,逾期均不再受理。各地各校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配套支持,重点支持打造特色精品项目。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戴八一、陈本煌,联系电话:0591-87800329、87091478,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工作方案 

  2. 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申报工作方案 

  3.“最美家庭”和“最美学生家长”申报工作方案 

  4.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遴选建设活动方案 

  5.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申报工作方案 

  6.第五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第六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7.中等职业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遴选培育认定方案 

  8.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遴选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