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九游会旧版

关于《福建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04-20 15:27

  一、起草背景 

  “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力统筹推进,各项重要任务措施先后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得以压减治理的同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凸显,机构资质不全、培训行为不规范、培训质量良莠不齐,亟需制定相关文件,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同时,虽然我省“双减”实施方案已经明确了各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行业主管部门,并出台了各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准入指导意见,但仍然需要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的具体形式、明晰各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以更好更有效地解决当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批、监管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是站在新的起点上,对“双减”工作的再深化、再细化、再部署,将有利于形成综合治理合力,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二、主要依据 

  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二是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三是《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四是《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五是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文旅部、体育总局出台的《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等三大部分。 

  1.“总体目标”部分。将十三部委《意见》中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进行合并简化,提出“到2023年6月底,全省非学科类培训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到2024年,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效显著。” 

  2.主要任务”部分。包括严格审批登记、规范日常运营、加强日常监管、做好配套改革四个方面,具体细化为明确审批部门、严格审批标准、规范准入流程、建立年检制度等18项任务。 

  3.“组织实施”部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序时推进工作、强化督导问责等4项内容。 

  四、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立足规范管理。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是要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强化公益属性,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使非学科类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是实行分类审批。由于非学科类培训种类繁多,行业属性突出,根据中央“双减”意见和我省“双减”实施方案,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别由体育、文旅、科技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教育部门配合做好培训课程及师资等涉及教育主管相关内容的准入审核。同时,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三是强化工作协同。非学科类培训监管执法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为避免出现“多头管”成为“都不管”的问题,《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共同制定印发、共同组织实施,明确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努力实现从以往的单元治理向各方协同治理的方向发展。 

  四是要求对标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对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设置标准,对现有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符合设置标准的,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开展审批及后续管理(对证照齐全且已在全国监管平台录入并落实资金监管等要求的培训机构,可视情以补齐缺件、变更事项等简易形式完成重新审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要对标整改,对2023年6月底前仍不能完成整改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是实行全方位监管。《实施方案》要求从规范培训内容及时间、加强收费管理、强化预收费监管、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培训合同监管、强化安全管理、健全执法机制、推进信息化管理、实行黑白名单制度、建立年检制度、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全链条监管。比如,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进一步规范机构收费行为。 

  六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同步完成注册登录,开展信息伴随式采集。教育部门要协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国监管平台的应用。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督促对应主管的培训机构录入基本要素,确保机构无遗漏、数据全采集、信息摸准确。各地要积极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推进“互联网 监管”模式创新,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七是坚持校内校外同步发力。《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统筹校内与校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增加非学科类学习供给;要求学校全面执行“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性原则,根据需求适当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招生工作纪律,不得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规范并减少面向中小学生的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考级活动,各类考级和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体育艺术科技特长测评、招生入学的依据。 

  咨询电话:0591-8709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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