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九游会旧版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06-06 10:54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特殊教育始终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的一项民生事业。加强随班就读,对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坚持把特殊教育作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先后组织实施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随班就读资源和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但随班就读工作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评估认定程序不够规范、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支持保障条件不够完善、教师专业水平不够高等,亟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二、起草过程 

  一是广泛调研。成立专门起草小组,组织各地全面总结分析前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别是关于随班就读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二是系统论证。组织专家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内融合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对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的主要举措进行研究论证。三是借鉴经验。充分研究并借鉴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经验做法,做到具体改革创新都有实践基础。四是征求意见。文件成稿后,征求了各设区市、有关厅局、教研部门、各有关学校和特殊教育专家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由九个部分组成。 

  一是总体要求。强调要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坚持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实现特殊教育适宜融合、普惠优质发展。 

  二是健全评估认定机制。重点解决随班就读对象的评估认定问题。 

  三是完善入学安置制度。整个部分贯穿全纳教育理念,主要从坚持优先原则、坚持分类安置、强化控辍保学、加强档案管理等四个方面,对随班就读对象的入学安置作出具体安排。 

  四是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从注重课程教学调适、加强生活适应教育、创设良好教学氛围三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五是加快随班就读资源建设。明确接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应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并加强省、市、县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合理配置巡回指导教师,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资源保障体系。 

  六是提升教师专业能力。重点明确了随班就读师资队伍的配备和培训问题,并强调各级教研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教研员配备,加强教科研协作。 

  七是改进教育教学评价。主要对随班就读学校、学生、教师三个层面的评价作出具体安排。 

  八是落实支持保障措施。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工作职责,强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卫健、残联等部门组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统筹做好评估认定、教育安置等工作;强调各地要按照普通初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10倍标准,及时足额拨付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并加强对各类特殊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同时,在加强家校合作、宣传引导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九是附件。主要对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等工作职责作出全面规定,进一步为随班就读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 

  《通知》还明确,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咨询电话:05918709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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